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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期票据的主要职责
释义
    中期票据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欧洲货币(Eurocurrency)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中期票据的主要职责为:
    1、发行人职责:任命主要参加人(承销商、交易商、支付代理人/受托人、审计师、印刷商、发行人律师);与承销商和律师商讨发行条款;与承销商和律师讨论适当的发行人保证条款;向董事会申请并取得董事会同意此次发行的决议。
    2、承销商职责:就发行结构和发行方式与发行人协商以最好地满足发行人的需求,同时适应市场惯例;建立MTN发行方式的过程;协助起草有关协议文本;将交易商的意见加入到有关协议中;通知发行人有关市场信息和注册程序;负责募债说明书的年度资料更新。
    3、律师方职责:负责发行人和承销商有关法律诉讼方面的咨询;起草和讨论有关协议;通知发行人和承销商协议谈判的进程;提供律师意见书,起草和审阅有关规定文件。
    4、交易商职责:提出对协议文本的修改意见;向发行人提供最新市场信息和发行机会预测;交易和销售票据;作为最主要的票据交易人和销售人,最大限度地支持二级市场交易。
    5、受托人职责:代表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规定票据的付款(还本付息)方式;规定票据的结算方式(资金交割和票据保管);通过DTC支付票据的本金和利息。
    6、审计师职责:审计发行文件中所有财务信息;提供审计合格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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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