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行政责任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一般行政责任要件是什么 1.行政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 (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行政领域的违法行为,只要认定下来,就不再过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即可视为主观有过错,这是行政法的一个特点。 2.行政主体及公务员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2)行政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 (3)只有发生在行政公务行为中的行为才能引起行政责任。 (4)行政责任的追究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 (5)行政责任的成立,并不以损害的存在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为普遍要件。 3.相对人的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国家机关,作为行政相对人,只要不依法行使权利或者不依法履行义务,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即构成行政违法。 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 三、行政责任包括几种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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