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拍卖收购模式 |
释义 | 拍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和投标式拍卖。前者是指由拍卖人宣布一个最低价格,然后由买方或卖方逐渐增高价格直至成交;减价拍卖则与之相反;投标式拍卖采用的是“密封递价方式”,由买者在规定期限内将自己的出价放在密封信件内递给或寄给拍卖人,经拍卖人比较后,把商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并向社会公布。 拍卖的一般程序 ① 由资产所有者代表提出资产拍卖的意向,并委托给专门的拍卖机构; ② 资产拍卖机构将受托拍卖的资产在拍卖市场挂牌公布,公开招标竞卖;③ 在公开竞卖中,最终将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④ 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所有者和购买者双方签订契约,进行公证,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契约的内容包括:资产概况、出售价格、付款方式等。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时,还要考虑原有债权债务处理,租赁户的平移、职工安置办法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⑤ 资产拍卖机构向委托方按资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拍卖,除要遵循资产拍卖的一般程序外,还应履行如下程序: (1)由企业提出拍卖资产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如系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在上报批准前,还要由本企业职工大会做出决议。 (2)企业整体资产拍卖,要由资产经营、使用者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3)由卖方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成立专门小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资产评估; (4)资产所有者代表根据资产的重估价值,提出拍卖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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