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法典离婚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申请环节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审查环节是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会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并核实双方的情况。审查中必须查明的问题包括: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 3.登记: 登记环节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一步。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 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进行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结婚证》。这些材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基本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和婚姻关系。 2.双方还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离婚申请书是双方表达离婚意愿的书面声明,也是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审查的重要依据。 请注意,离婚登记过程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这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离婚登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三、离婚登记审查要点 离婚登记的审查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审查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 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并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这是为了确保离婚行为的有效性,保护无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2.要审查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这包括: (1)核实双方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 (2)一方或第三者欺骗、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 (3)双方是否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情况。 这是为了防止因非自愿原因导致的离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还要审查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这包括: (1)对子女抚养、负担、抚养费给付办法等问题的合理安排; (2)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的合理分割和清偿。 这是为了确保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减少离婚后的纠纷和矛盾。 4.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还需要审查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并核实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这是为了保障生活困难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离婚后能够得到适当的经济帮助。 总之,离婚登记的审查要点涵盖了行为能力、自愿性、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多个方面,以确保离婚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你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还有疑问吗?法律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有需要,请随时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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