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87条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法87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87条内容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按照规定,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不过经济补偿金也是根据员工的工龄,以及被辞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在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考勤等相关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到员工个人权益的; 5.用人单位通过欺骗、威胁等方式,在员工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违规指挥或者要求员工冒险作业,已危及到员工人身安全的; 7.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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