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ν“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 相关知识: 什ô是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被称之为发价,或者叫发盘、出盘。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叫做要约人,另一方当事人叫做受要约人或者称之为相对人。要约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的目的在于引起相对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拟和相对人订立合同。 (2)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人不是特定的,而是泛指的,相对人就无法确定要约人,无法对要约作出承诺,也不可能订立合同。 (3)要约应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发向的相对人应是确定的,如果相对人不确定,也不能作出承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确定的。要约的目的在于签订合同,其内容必须是具体而确定的,否则,相对人难以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也就无法作出承诺。 (5)要约须表明一经承诺即受该意思的约束。也就是说要约人必须在要约中表明,该要约一旦由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到约束。 编辑推荐: 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 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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