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计算方法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1.车损赔偿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2.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还需考虑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对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应得到赔偿。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1)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则根据具体情况分担责任。 2.对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1)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1)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4)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货车误工费赔偿方法 1.在货车误工费赔偿方面,当货车因交通事故受损导致停运时,货车的误工费也应得到赔偿。 赔偿方法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 2.误工费的计算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复杂,但法律规定明确。若你或他人遭遇此类困境,不妨先了解法律网的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建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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