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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上报程序
释义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上报程序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且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4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三)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四)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五)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六)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上报程序的相关知识,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需要根据等级在规定时间内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察以及劳动部门,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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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