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户口问题怎么解决 |
释义 | 一、离婚女方户口问题怎么解决 离婚女方户口问题如下解决: 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才可以办理; 2.迁回原籍。一般需前往原籍地申请户籍迁移,然后,到现户籍地申请户籍迁出,最后,返回原籍地申请户籍登记; 3.不迁移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离婚后不愿迁移户口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的,可以找对方进行协商。目前我国法律对离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离婚后,对方不将户口迁走的,当事人只能先找对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后,对方愿意迁出的,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对方实在不愿意的,可以找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询问情况,看是否可以将对方的户口强制迁出。 三、离婚孩子的户口跟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1.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2.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3.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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