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哪些方面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以下方面: 1.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事务的执行等事项; 2.在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3.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4.其他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成立公司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开公司的流程是: 1.由各合伙人认缴公司的出资额或认购公司的股份; 2.核准公司的名称; 3.申请设立登记; 4.领取公司的营业执照; 5.凭借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以及申请纳税登记。 三、合伙成立公司的材料 合伙开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在申请书中填写); 6.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原件1份); 8.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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