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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的法律界限及其差异
释义
    一、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的法律界限及其差异
    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的法律界限及其差异如下:
    1.产权方面,公租房中的租赁人对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经适房的购买人对经适房只有有限产权,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依照市场上的价格出售经适房,仅仅能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规定的买受人。
    2.面向群体不同,公租房是有由政府建造或者出面向开发商购买的,由低收入群体递交申请,经审批后,支付较市场价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经适房是政府低价将房子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
    3.保障的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的对象为低保户。
    4.保障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是低价格出售,公租房是廉价出租。
    5.保障房的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一般介于60平方米到90平方米之间,而公租房的建筑面积必须在50平方米之内。经济适用房为毛坯房,公租房则可以拎包入住。经济适用房需要入住5年以后方能上市交易,而有些地区的公租房则可租可售。
    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购买5年后可以交易。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包括:
    1.房屋总登记费:按房屋售价的0.5‰计收总登记费,由卖方承担。
    2.房屋转移登记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4%收取,由买方承担。
    3.房产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付50%。
    引用法条:
    [1]《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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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