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区别是什么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工商登记不同。个人合伙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其他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设立合伙企业应该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应当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 4.由该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设立合伙企业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有: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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