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税务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
| 释义 |
一、注册公司税务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1.准备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提出登记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3.报送税务登记表,审查税务登记表及提供有关文件及证件 4.案头核审并审批。 5.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 二、注册公司后不做税务登记有什么后果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注册公司税务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回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您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