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1、农村村民建房是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还是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我县对农村村民建房采取赌输结合,为引导农村村民按规划建房,中共涡阳县委办公室、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涡阳县贯彻落实〈亳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该文件再次明确,农村村民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因此,农村村民建房是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2、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提交哪些材料? 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A、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B、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C、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D、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 A、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B、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C、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D、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 E、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相关知识:村民申请宅基地不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基本案情:张某于2013年9月结婚,一直与父母一块生活。奈人多房少,再与父母生活多有不便。欲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政府一直不予批准,张某欲起诉政府不作为,现咨询律师该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有审批宅基地的职权。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向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申请批准。政府不履行职责的,村民可以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当然提起行政诉讼得符合法定条件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9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呢若想起诉政府不作为不审批宅基地,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提供给乡镇或县级政府的申请材料(2)从向政府提出申请之日起算,已经过了60天,且政府没有任何回复。起诉期限应在申请之日60天后三个月内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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