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农合可以异地报销吗 |
释义 |
一、新农合可以异地报销吗 新农合异地是可以报销的,目前主要有三种报销情况。 转诊就医:省内自付10%,省外自付15%,后按原比例报销;直接按原比例报销。 未转诊就医:按原比例降低10%报销;按25%进行报销。 异地居住:按原比例降低10%报销;有居住证明可按45%报销,无居住证明按35%报销。 ![]() 二、新农合保障的内容 1、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3、保障水平 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5万元(含5万元)以下,支付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比例55%;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60%;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农合的相关规定 2014年4月,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中规定,本市参合人员在享受当年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在享受救助政策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其中,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50%,超过5万元(不含)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60%,上不封顶。一个参合年度结算一次。 据介绍,2013年度参合人员享受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2013年度确定的起付线为16476元。 北京市卫计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对各区县进行工作部署和培训,督促各区县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参合患者尽快享受到此项政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新农合异地是可以报销的,目前主要有三种报销情况,如转诊就医、未转诊就医、异地居住等异地报销类型。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新农合可以异地报销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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