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怎样的 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 福利房性质,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屋由国家部分减免,参与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部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由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其余由政府统一卖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所谓福利房,又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以工资货币分配的形式将公共住房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享有所购住房部分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房地产许可证通常在单位内,业主需要5-10年才能拿到。 二、集资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 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 2.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 三、集资房买卖的风险 法律网提醒您,集资房买卖会有如下风险: 1.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2.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 4.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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