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的定义是什么其特色是什么 |
释义 |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是什么其特色是什么 融资租赁的定义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向出卖人购买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商业行为。 融资租赁的特色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融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租赁融资和融资租赁有何不同之处 租赁融资和融资租赁有的不同之处如下: 1.租赁的实质不同,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2.租赁目的不同,经营租赁是承租人单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上短期或临时的需要而租入资产;融资租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显购置资产的企图。 3.合同当事人不同。 4.出租人资格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一般经营性租赁中对出租人没有特别的限制。 5.租赁物是否事先拥有的区别,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在订立传统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 6.租赁物是否可反复出租的区别。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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