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在工伤认定之后,是否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经过医疗治疗后,工伤并没有导致实际的肢体功能障碍,且达不到伤残标准,那么通常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这种情况下,只要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异议,就可以不进行鉴定。 2.然而,如果有一方对工伤的认定存在异议,那么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这一环节,由相关部门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 二、负责工伤认定的是哪个部门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2.现阶段,各地的统筹地区并非按照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而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的统筹层次则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4.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它们并不直接负责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三、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有所区别的过程。 1.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确定,而伤残鉴定则是在认定工伤的基础上,对劳动者的伤残程度进行具体的评估。 2.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就需要由专门的部门或机构对劳动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以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理解这些规定能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对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随时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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