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怎么认定的 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按照如下标准认定: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可以调解吗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肇事的追诉时效 交通肇事的追诉时效要视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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