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道路、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不同的土地例如耕地、商品房或者是出让方式获得等等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不同,国家对此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可以根据自身的土地选择合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同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一般都是在土地的所在地缴纳,缴纳的金额是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以及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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