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股协议签了,就有法律效益了吗 |
释义 |
一、退股协议签了,就有法律效益了吗 只要是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有效。 ![]() 有的。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私下协议就能生效。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退股 “退股”是指股东退出公司经营,其实质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即原股东将手中股份全部转让其他股东。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过去多数退股案例中,约定公司承担退股付款责任,与事实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是不符,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将是按无效合同处理。 三、退股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三、解散公司 1、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退股协议签了,就有法律效益了吗的相关内容,签订退股协议之后,只要不是违规获得的就是有效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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