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欠条怎么写呀 |
释义 | 欠条的用处是比较广泛的,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欠条,比如工程欠款。那么写欠条的时候,我们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写欠条,应该怎么写欠条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款欠条怎么写呀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工程款欠条怎么写呀 书写欠工程款欠条的时候,应该包括项目名称、欠债原因、所欠金额和币种、还款方式和时间。此外,应写清楚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债务人的联系方式。对于合同的主体,应该注意:欠款人如果是个人,则要求写全名,如果是法人,除了名字外,还需要盖章。 ![]() 二、如果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三、欠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在民事合同中关于该期间起算的时间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作了进一步规定,即“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据上可以看出,在合同中,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若债权人没有给予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而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开始计算。该规定从债务履行角度诠释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点即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时,就表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程款欠条怎么写呀的相关内容,写欠条的时候,我们要写清楚欠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日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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