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理赔需要什么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工伤鉴定书 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 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三、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简单点来说就是劳动者因工伤食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暂停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相关方面的经济补助。对于伤残程度深的被鉴定为五、六级以上的还可以领取一次性的呃伤残补助金和安排其他工作,如果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简单点来说就是劳动者因工伤食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暂停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相关方面的经济补助。对于伤残程度深的被鉴定为五、六级以上的还可以领取一次性的呃伤残补助金和安排其他工作,如果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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