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死了子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父母一方死了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有继承权。子女对于父母双方的遗产都是具有继承权的,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种继承权并不会因为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还在世而丧失。 不过在分割遗产时,需要对于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一方父或母的部分分离出来,剩余的部分才是死者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什么情况下丧失财产继承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吗? 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产生纠纷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而起诉的时效是3年,所以继承权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父母一方死了子女有继承权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父母去世子女不一定有财产继承权,如父母有立遗嘱指定别人来继承财产的话,子女就没有财产继承权,但如果没有立遗嘱,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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