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给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学校单位街道都可以) ;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费用就没有了) 另外,你改了名字之后不用担心其他证书什么的,因为现在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很全的,有你改名字只前的“曾用名”的,再说,新户口本上的第2栏就是“曾用名”一栏,放心好了! 二、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三、关于姓名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给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知给宝宝改名字的过程中是属于姓名权的一部分内容。在自然人的出生后是由其监护人为其命名字,若是自然人年满18岁就可以自己决定其姓名权。若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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