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
释义
    主题链接:

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
    

  高纳法律网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上一篇文章: 已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需要的材料
    下一篇文章: 申请预告登记的材料提交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6: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