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宁调整201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释义 | 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493元,月平均工资为3541元。企业在职职工,按201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今年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工资低于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2125元)的,按60%(2125元)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高于 300%(10623元)的按300%(10623元)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并可在市、区、县社保局申报、审核。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60%、70%、80%、90%、100%五个档次缴费,缴费金额依次调整为5100元、5952元、 6804元、7644元和8496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每年选择一次。自选缴费标准后,可按年缴纳一次或按月、季、半年缴纳,但当年必须缴清,以便记载个人账户和计息。 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须先到市、区、县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后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按当年利率及复息计算收缴。 此次调整,以青海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据。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西宁市共涉及到参保企业5000余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2万余人,要求在2012年9月25日前基本完成。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欢迎您访问法律网法律咨询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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