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青苗补偿申请书 |
释义 |
一、征地青苗补偿申请书 征地青苗补偿申请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青苗的清除时间; 8、法律责任;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XX]XXX号)。 11、青苗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12、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 二、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3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三、什么是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征地青苗补偿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像征地青苗补偿这种要求是很合理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些征地拆迁方可能会欺负农民不懂这些知识,所以就不给他们这些补偿,这个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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