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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释义 一、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场合。
    依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是由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构成的,首先是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法律事实,其中包含着当事人债权意思表示:然后是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这是当事人物权法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这两种法律事实包含着当事人不同的意思表示,具有不同法律基础,在本质上应当进行区分。当事人之间能否发生债权法上的效果,要看当事人债权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而当事人之间物权变动则应以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登记为要件,原因行为有效成立不一定必然导致物权变动,所以不能以一个有效的合同当作自然发生物权变动的根据。这就是物权区分原则的内容。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区分,就在于一个交易中必须有债权变动和物权变动两个阶段,而在这两个不同阶段中,当事人具有不同的意思表示,法律上认可债权变动与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必须区分开来。这一点,既符合意思自治的民法原则,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大要求。
    当事人在物权法上的意思也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物权是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权利人有权对物进行支配并排斥他人的干涉,故在物权变动在不涉及具体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仍然对不特定的广义第三人发生重大关联,即发生排斥广义第三人的作用。为保护交易安全,为了使社会公众知道有排他性的物权存在,当事人的物权合意就必须通过能够让社会公众知悉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形式就是物权公示方式。物权合意为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交付提供了基础,两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事人的物权意思和公示形式的结合,意味着当事人要严格遵循自己作出的真实物权意思,并承担其后果;同时,通过公示形式,当事人的这个物权意思向公众表示出来,使得公众了解该意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了解物权变动的情况。这不仅能保证物权变动当事人内部的利益平衡,也符合物权的绝对性、排他性、对世性特征,能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学理一般认为,物权公示形式所表现的内容必须与当事人的物权意思表示相符合,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二、物权的取得的分类有哪些
    物权的发生又作物权的取得,物权的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指非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志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指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志取得物权。继受取得又分为移转取得和创设取得,移转取得指按原状取得他人物权,创设取得指于他人所有权上设定用益物权。
    物权的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某些法律事实能够引起这三种物权的发生,某些法律行为仅能引起其中一种或二种物权的发生。
    三、取得物权的方式包括 
    能够取得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行为和事实:
    (1)合同,通过买卖、互易、赠与取得物权。
    (2)善意取得,受让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动产占有的信赖,以对价善意受让不动产、动产的物权,纵使出让人无转让的权利,受让人依然能够取得该不动产、动产的物权。
    (3)继承、遗赠,公民死亡后,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的物权。公民死亡的时间,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物权的时间。
    (4)赔偿、补偿,通过获得赔偿、补偿取得物权。
    (5)判决、裁决,通过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庭裁决取得物权。判决、裁决生效的时间是当事人取得物权的时间。
    (6)划拨,通过划拨取得物权。
    (7)时效,通过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能够取得一种或二种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行为和事实:
    (1)生产,通过生产劳动取得物的所有权。产品成就的时间是当事人取得产品所有权的时间。
    (2)先占,通过先占取得动产所有权。
    (3)添附,通过添附取得动产所有权。
    (4)收归,将无主物、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收归国有,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收归集体所有。
    (5)征收,通过征收税费和政府有偿征收,取得物的所有权。
    (6)没收,通过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财产,取得物的所有权。
    (7)罚款,通过罚款取得金钱所有权。
    (8)征用,通过政府征用取得物的用益物权。
    上述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又可分为私法上的行为和事实与公法上的行为和事实。合同、继承、遗赠、收归、生产、先占、添附、时效为私法上的行为和事实,又称民法上的行为和事实。判决、裁决、征收、没收、罚款、划拨、征用为公法上的行为和事实。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的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是由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构成的,首先是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法律事实,包含着当事人债权意思表示、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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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