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法律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保险的种类 |
释义 | 一、有哪些法律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保险的种类 明确了机动车保险的种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 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 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不同险种保费不同,且受保额影响。 二、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谁先支付赔偿 法律网提醒,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 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 1.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护现场并保存证据; 3.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共同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申请保险公司理赔; 5.保险公司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向申请人支付最终确定的理赔金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