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代理意见在什么时候说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代理意见在什么时候说 是在法官在刚开庭时,说完这次开庭的宗旨后,主审法官就让原告读代理词,起诉状。 1.接着主审法官让被告代理人读代理词和答辩状。 2.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和被告开始举证质证,然后是法庭辩论。 3.如果有一方不接受,那就等待法院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意见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的意见。代理意见通常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以支持本方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二、民事诉讼代理意见与答辩状区别 1.两者的定义不同。 (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 2.两者的内容不同。 (1)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 (2)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3.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1)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 (2)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是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 ![]() 三、民事诉讼意见发表时注意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意见发表时注意的事项如下: 1.紧扣主题:代理意见应当紧扣案件的主题和争议焦点,不要偏离主题。 2.逻辑清晰:代理意见应当条理清晰、逻辑严谨,不要出现逻辑混乱或自相矛盾的情况。 3.依据充分:代理意见应当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不要凭空臆断或无根据地发表意见。 4.语言简练:代理意见应当简明扼要、言简意赅,不要长篇大论或重复啰嗦。 5.尊重法庭:代理意见应当尊重法庭的权威和程序,不要出现不尊重法庭或攻击法庭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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