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个月能看几次有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个月能看几次有规定 1.探望权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它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具体的探视时间可能在一天左右。 4.但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者孩子明确不愿被探视,可以向法院起诉,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二、探视权的实际执行问题 1.在实际执行中,探视权可能因监护人拒绝而难以实行。此时,非监护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时必须尊重孩子的意愿,保护其最佳利益,现有立法虽然规定非直抚养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4.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探视权的疑问或困扰,欢迎随时咨询法律小助手法律网,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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