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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会与执行董事的区别
释义   一、董事会与执行董事的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会是指公司的一个经营决策机构,而执行董事是不设立董事会时设立的,用来代替董事会的职权,两者是没有严格上区别的。
    
       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一般情况下,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董事会与执行董事的区别的相关内容,董事会与执行董事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董事会是企业的经营决策机构,而如果公司较小没有设立董事会时,就会设立执行董事来代替董事会行使职权的职务,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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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