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应当是多久 |
释义 |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应当是多久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应当是3年,特别诉讼的时效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合同纠纷多久给判决书 合同纠纷给判决书的时间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三、合同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方式是首先要先确定管辖法院,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还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最后要注意搜集证据。 合同纠纷的证据一般包括合同书,支付凭证,送货单,验收确认书,对账单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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