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需要几个人见证 |
释义 | 一、立遗嘱需要几个人见证 立遗嘱不一定需要见证人,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公证遗嘱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4.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5.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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