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为诺成合同吗 |
释义 |
一、质押合同为诺成合同吗 质押合同为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二、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需要双方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权人占有质物移交于时生效。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质押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3.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5.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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