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 2、填一式三份《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三张相片; 3、劳动部门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您个人的身份证明; 4、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各种CT、X光片等 伤者带以上材料到定点医院,一般是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断,由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写诊断意见、并签名、医院盖章。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工伤事故发生职工就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劳动能力鉴定位会员申请鉴定,然后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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