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破产申请步骤及要求 |
释义 | 一、个人破产申请步骤及要求 个人破产申请步骤: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破产申请的要求: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二、个人破产申请的后果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有: 1.破产人的房产是唯一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资产的,受托人有权卖掉房产; 2.宣布破产后直到破产清算完毕,将面临错失许多工作机会; 3.不能在没有法庭允许的情况下创立,管理或者宣传公司等。 ![]() 三、个人破产后是否需要还清全部债务 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具备法人资格才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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