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夫妻因为分居符合了规定的离婚条件,则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现实中光是当事人口头上说满足了分居离婚条件还不够,还要实际提供了相应的证件才行。那一般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分居多久才能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不管分居多少时间,均可以提起离婚,但是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也即离婚的条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并不要求一定要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这仅仅是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如果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即使调解无效法院也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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