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如何定性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如何定性 1.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可构成。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 三、职务侵占罪应由哪个部门立案 职务侵占罪原则上由公安机关对报案或者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之后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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