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质押背书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般质押背书指的是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质押背书的效力包括质权设定效力、切断抗辩的效力、权利证明效力以及权利担保效力。 一、一般质押背书指的是什么 一般质押背书指的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二、质押背书的效力 1.质权设定效力。被背书人B经质押背书即可取得质权。取得质权的意义在于,B有收取该票据金额的权利,无论该质权担保的主债权是否到期,设质的票据一届到期日,B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受领票据金额。 2.切断抗辩的效力。既然B是为自己的利益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C也不得以与B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B。相反,如果A与C之间有抗辩事由,则可行使抗辩权。 3.权利证明效力。质押背书仅证明被背书人享有质权,并非享有票据所有权。 4.权利担保效力。B取得的是一种实体权利,即质权。B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付款人C如拒绝付款,B的实际利益就会遭受损失。因此,在质押背书中,A若没作特别约定,应对B负担保付款责任。 三、质押背书可以再背书吗 质押背书不可以再背书。法律网提醒您,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或者背书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无效。为了保证质权的安全,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只能作委托收款背书,不得作转让背书或转质背书。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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