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银行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三)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四)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总的来说,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银行要求不一样,建议可致电各家商业银行的客服热线或银行信贷经理详细咨询。 二、做银行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任何自然人或者是单位在成为银行或者是企业借贷者的担保人之后,虽然也会拥有相应的权利,但是更多的是却是需要承担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等的民事责任。对于建立债务关系的双方,恶意骗取他人成为担保人的情形,此时担保人只要能拿出证据,此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一)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国家规定担保人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的资料整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及其财务方面的基本状况。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银行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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