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醉驾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 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 4.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老婆临产、酒精度刚达到醉酒标准且具有自首情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醉驾逃逸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醉驾逃逸能判缓刑吗 醉驾逃逸是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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