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法官对案件判决不同 |
释义 | 一、同一法官对案件判决不同 同一法院、同一法官、对同一类型的案件下发截然不同的判决,应当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关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如果是同院不同判或者不同的法院的不同判,是各法官的认识水平问题;那么同案同一法官的不同判决,显然就已经达到了本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对同一案件同一法官做出不同判决的行为,以枉法裁判罪定罪处罚。 二、法官量刑标准 首先根据情节轻重,然后再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程度,还有就是危害的程度来决定。如果都很轻的话,造成的社会危害小,法官会选择较小的刑罚来处理,如果社会危害性程度大,那么可能就是最大的程度的刑罚。 三、法官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法院对商标侵权认定的标准: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同一法官对案件判决不同的内容,同一法官对案件判决不同,如果法官存在违规行为的,是可能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也是会被依法处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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