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与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一、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与责任有哪些 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与责任有: 1.权利有:代替被监护人实施与其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和追认权。 2.义务有: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教育和保护;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如何起诉精神病监护人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 三、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撤销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监护人的撤销情形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