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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几种
释义
    一、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几种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两种,具体如下:
    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二、公司董事会几年为一届
    公司董事会三年为一届,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法律网提醒您,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什么机构
    董事会到底是什么机构,公司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学理上公司是四权分离的组织,股东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是监督机构,经理是执行机构。学理上,董事会可以称之为是决策机构,例如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等等,经营过企业的人就知道,这些方案都是在多个方案中挑选,最后制定出来的,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在决策,只是这些方案最终要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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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