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被强占怎么要回 |
释义 |
一、宅基地被强占怎么要回 1、将宅基地是自己的相关证明找出来 既然是你的宅基地,你手中肯定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把这些手续、证据资料都找齐了,才好维权。 2、主动和对方进行沟通 在自己的宅基地被侵占后,要尽快找到强占你宅基地的人,与他进行沟通,让他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把宅基地如期归还给你。 3、据理力争 在沟通的过程中,如果对方总是含含糊糊、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时一定要据理力争。 4、报警处理 若通过沟通,对方还是拒不归还,而且还想继续非法强占,这时可以报警处理,警察能够依法作出处理。 5、进行司法起诉 若对方一直只是嘴上说要归还宅基地,但实际上却是把事情一直拖着,使事情更加复杂化。那么这时,你就应该要到法院起诉他,申请法院去强制执行归还事宜。 6、归还宅基地 有了法律作保障,不但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你的宅基地,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一切损失。 二、宅基地申请条件 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人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受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受理后,集体组织成员进行讨论后,有集体代表对讨论结果进行公布。 3、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查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建房并公布后,向乡、镇政府国土部门申报建房申请。 4、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将建房申请等材料报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5、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建房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建房申请等材料进行审核。 6、申请建房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②、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③、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他人权益的,应该取得索权人的同意,且有书面协议。以上就是农村申请建房的大致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提示:上述只是一个概括性的流程及材料,具体还需要各位结合当地的规定进行细化。 三、宅基地登记后户主死亡如何确权 户主死亡后,登记在户主下的宅基地可以变更变更登记,登记在继承人的名下,但继承如果已经有一次宅基地的,不能再登记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如果在取得宅基地之后发现,宅基地被他人强占的时候,该怎么样去维权?有了法律作保障,不但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你的宅基地,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一切损失。当宅基地被强占怎么要回的相关内容。上述文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您可以作为参考,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来法律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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