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
释义 | 个人养老保险是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下面是法律网为您整理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知识。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帐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帐问题。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 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核定缴费基数则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 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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