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是否意味着结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是否意味着结案 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并不意味着结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的一种证据,后续还会对当事人的赔偿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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