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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全财产怎么处理
释义
    一、保全财产怎么处理
    处理保全财产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不动产。
    2.扣押: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3.冻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人(包括银行和信用合作社)都不准动用。
    二、保全财产需要什么材料
    保全财产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这份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还需要详细列出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以及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这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1)如果采用实物担保,需要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并附上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2)如果采用现金担保,则需要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这包括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以及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等详细信息。
    
    三、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
    保全财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但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情况除外。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但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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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0:13